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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发表时间: 2024-04-05 作者: 废气处理设备系列

  浙江省降低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主要是依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市场化试点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19〕133号)这一文件。今年3月底,浙江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开展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市场化试点的通知,通知表示,在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为使电力价格更好地放映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经国家发改委和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将开展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市场化试点。文件表示,燃煤机组上网电价市场化试点采取“基准价+浮动区间”方式。浙江省统调燃煤机组的基准价暂按每千瓦时0.4153元(含税和脱硫、脱硝、除尘电价,不含超低排放补贴)执行,浮动区间暂设为±5%。此份文件可以看做是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的探路政策。

  电价的所谓浮动机制,都是只能下浮,不能上浮的。所谓电价的市场化交易,也是只能比标杆电价下浮,不能上浮的。还有以前的煤电联动机制,煤价下跌就联动降电价,煤价上涨就自动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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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财新报道,政府监管层面正研究出台相关文件,力求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取代固定的煤电标杆电价机制。相关文件已先后多次征求意见,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今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的通知》,在煤炭、钢铁、有色、建材4个重点行业试点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基础上,明确要求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之外的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面放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经信厅、工信局)、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进一步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现就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统筹推进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工作,坚持规范有序稳妥的原则,坚持市场化方向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清洁能源消纳要求,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用户的稳定供应,加强市场主体准入、交易合同、交易价格的事中事后监管。

  (三)经营性电力用户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电力用户暂不参与市场化交易,产品和工艺属于《产业体系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和限制类的电力用户严格执行现有差别电价政策。符合阶梯电价政策的企业用户在市场化电价的基础上继续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四)拥有燃煤自备电厂的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政策叉补贴、普遍服务和社会责任,按约定向电网企业支付系统备用费,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达到能效、环保要求,成为合格市场主体后,有序推进其自发自用以外电量按交易规则参与交易。为促进和鼓励资源综合利用,对回收利用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可利用的热能、压差以及余气等建设相应规模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继续实施减免系统备用费和政策叉补贴等相关支持政策。

  (五)各地政府主管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细化研究并详细梳理暂不参与市场的用户清单,掌握经营性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情况,逐步建立分行业电力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面放开情况。

  (七)经营性电力用户全面放开参与市场化交易主要形式可以包括直接参与、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其他各地根据真实的情况研究明确的市场化方式等,各地要抓紧研究并合理制定中小用户参与市场化交易的方式,中小用户可依据自己实际自主选择,也可以放弃选择权,保持现有的购电方式。各地可结合本地区电力供需形势,针对全面放开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设定一段时间的过渡期。

  (十二)各地要逐步落实规范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管理有关要求,对农业、居民生活及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公共交通、金融、通信、邮政、供水、供气等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等用户安排优先购电。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分类施策,抓紧研究保障优先发电、优先购电执行的措施,统筹做好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规范管理工作。

  (十六)研究推进保障优先发电政策执行,重点考虑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的保障性收购。核电机组发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按照优先发电优先购电计划管理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保障消纳工作。水电在消纳条件较好地区,根据来水情况,兼顾资源条件、历史均值和综合利用等要求,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在消纳受限地区,以近年发电量为基础,依据市场空间安排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计划,保量保价之外的优先发电量通过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在国家未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按照资源条件全额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在国家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地区,结合当地供需形势合理的安排优先发电计划,在国家核定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保量保价收购基础上,鼓励超过最低保障收购年利用小时数的电量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方式竞争上网。

  (十七)积极地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工作,对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要将全部电量纳入优先发电计划予以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上网。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如存在弃风、弃光情况,由省级政府主管部门会同电网企业将弃风、弃光电量全额核定为可转让的优先发电计划,可在全国范围内通过发电权交易转让给其他发电企业并获取收益。电力交易机构要按要求做好弃风、弃光优先发电计划的发电权交易的组织工作,推动交易落实。

  (十九)鼓励经营性电力用户与核电、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展市场化交易,消纳计划外增送清洁能源电量。电力交易机构要积极做好清洁能源消纳交易组织工作,逐步降低弃水、弃风、弃光现象。

  (二十)清洁能源消纳受限地区要加快落实将优先发电计划分为“保量保价”和“保量竞价”两部分,其中“保量竞价”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价格,市场化交易未成交部分可执行本地区同类型机组市场化形成的平均购电价格。

  (二十一)各地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电力直接交易的履约监督管理力度。市场主体按照市场交易规则组织签订直接交易合同,明确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电量和价格等重要事项,并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履约执行。

  (二十二)地方经济运行部门要会同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对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履约情况实行分月统计,发挥电网企业及电力交易机构作用,将直接交易合同履约情况纳入统一管理,在一些范围内按季度通报。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辖区内电力直接交易合同履约情况做监管。

  (二十四)各地要根据真实的情况,采取积极措施确保跨省跨区交易与各区域、省(区、市)电力市场协调运作。在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中,鼓励网对网、网对点的直接交易,对有条件的地区,有序支持点对网、点对点直接交易。各地要对跨省跨区送受端市场主体对等放开,促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和清洁能源消纳。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各地电力交易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交易规则、加强机制建设、搭建交易买卖平台,组织并且开展跨省跨区市场化交易。

  (二十五)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电力交易信用数据采集,建立动态信用记录数据库,适时公布有关履约信用状况。对诚实守信、认真履约的企业纳入诚信记录,对履约不力甚至恶意违约的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视情况公开通报,对存在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和列入“黑名单”的严重失信企业执行联合惩戒措施。

  (二十六)各省(区、市)政府主管部门每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进展情况。各电力交易机构、电网企业负责市场化交易的组织和落实,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监管。各电力交易机构开展对市场交易的核查,按时向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对辖区内各省(区、市)全面放开发用电计划执行情况做监督,每季度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报送相关情况。

  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基准电价+浮动机制”试点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地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 加强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1027号)文件精神,《江西省2019年度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明确以年用电量达到4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水泥企业为试点,鼓励与发电企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详细的细节内容如下:

  1月15日,记者从省能源局获悉,今年将在32家年用电量达到4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水泥企业试点,鼓励与发电企业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直接向发电企业购电,促进市场双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基准电价+浮动机制”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可以在更大范围内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实现交易电价的“能升能降、随行就市”。当发电企业发电成本在双方约定周期内降低到特殊的比例时,将传导更大让利空间至电力用户;反之,电力用户将与发电企业一同承担发电成本上涨的风险。(记者郑荣林)

  国务院总理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市场行情报价监测预测预警,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保障基本民生;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核定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会议指出,稳物价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大局。今年以来我国物价总体平稳,前八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2.4%,但猪肉等部分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同时近两个月来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连续下降。面对当前形势,要尊重规律,更看重运用市场办法,遏制部分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全年物价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一要强化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通过取消不合理禁养限养规定、保证主产区饲料供应等,促进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做好进口和储备调节等工作,增加牛羊肉、鸡肉等禽肉市场供应,保障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食品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重视部分关联产品价格变化,防止物价联动上涨。二要跟踪分析国际市场大宗商品的价值走势,及时预警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调控能力。做好冬季天然气等保供稳价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稳定生产经营、稳定就业。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预警。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操纵价格等违法行为。四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各地要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认真做好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等食堂肉食供应工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加快以改革的办法推进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会议决定,抓住当前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已占约50%、电价明显低于标杆上网电价的时机,对尚未实现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发电电量,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同时,居民、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确保稳定。

  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部署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 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保障基本民生等

  2019-09-26 19:35 来源: 中国政府网 【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国务院总理9月2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测预警,保持物价基本稳定,保障基本民生;决定完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促进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核定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会议指出,稳物价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今年以来我国物价总体平稳,前八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为2.4%,但猪肉等部分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同时近两个月来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连续下降。面对当前形势,要尊重规律,更加注重运用市场办法,遏制部分食品价格过快上涨,保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基本稳定,保证全年物价总水平处于合理区间。一要强化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通过取消不合理禁养限养规定、保证主产区饲料供应等,促进生猪产能加快恢复,做好进口和储备调节等工作,增加牛羊肉、鸡肉等禽肉市场供应,保障节假日等重要时段食品市场供应及价格稳定,密切关注部分关联产品价格变化,防止物价联动上涨。二要跟踪分析国际市场大宗商品价格趋势,及时预警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调控能力。做好冬季天然气等保供稳价工作。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稳定生产经营、稳定就业。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和价格监测预警。严肃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信息、操纵价格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四要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重点群体基本生活。各地要按照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认真做好大中专院校、中小学等食堂肉食供应工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加快以改革的办法推进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会议决定,抓住当前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已占约50%、电价明显低于标杆上网电价的时机,[B]对尚未实现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发电电量,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同时,居民、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确保稳定。[/B]

  会议核定了第八批762处新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会议强调,要坚持价值优先、质量第一,保证真实性、完整性,健全法规制度,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有效保护、管理和合理规划利用中华民族的宝贵历史遗存,促进中华文明薪火相传,增强民族自信心凝聚力。

  林伯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之前的煤电联动政策较多注重上游的煤价,对下游的需求端关注不够。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部署,加快以改革的办法推进建立市场化电价形成机制,会议决定,抓住当前燃煤发电市场化交易电量已占约50%、电价明显低于标杆上网电价的时机,对尚未实现市场化交易的燃煤发电电量,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将现行标杆上网电价机制,改为“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基准价按各地现行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确定,浮动范围为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

  对于此次出台的电价新政,林伯强向记者称,在新机制下,下游的需求也可以影响电价,比如说如果电力供大于求,电价自然就会往下走;电力供应紧张,电价就会上浮。此次出台的政策进一步兼顾了上下游波动,结合了煤炭价格和电力市场状况。

  那么,此次推行的电价形成机制,将对社会各界的用电价格和用电成本产生怎样的影响?

  对此,林伯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从当前电力市场状况来看,基本上还处于电力供大于求的过剩阶段,因此,现阶段推行“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机制对电价变动应该不会产生太大影响。

  记者也注意到,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防止在推行改革措施后出现电价大面积上涨情况精确指出,未来,具体电价由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通过协商或竞价确定,但明年暂不上浮(指基准价),特别要确保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同时,居民、农业等民生范畴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电价,确保稳定。

  中电联行业发展与环境资源部发布2019 年8 月全国电力市场交易信息,

  2019 年1-8 月,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13002.5 亿

  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为27.4%,电力市场化进程加速推进。自2019

  年1 月江西试点“基准电价+浮动机制” 的市场化定价机制以来,6 月发

  我们认为,1)我们预测扣除居民和农业等非经营性电力用户(40%-50%)

  未来50%以上的电量将不再执行上网/目录价格是大势所趋,此前市场化比例

  已经达到了30%左右,增量预计在20%;2)中期来看,政策出台后一般工

  需求,市场化交易的确是在电价有下降空间时最易大比例提升);3)2020

  势明显,清洁能源影响可控(大概率有保障电量),广西/甘肃/广东/蒙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