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商品房共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一)房屋共用部位最重要的包含: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外檐墙面及楼梯间地面面层、门窗、楼梯扶手等。(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最重要的包含:电梯、水泵、二次供水、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排水管道、道路、围墙、大门等。
为了提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单位对房屋日常维修养护的科学性、计划性、针对性,合理的安排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有效延长房子使用寿命,市国土房管局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日前推出商品房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检查制度。
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商品房项目,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商品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养护。在雨季和冬季前,要分别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工作并认真做好记录。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申请使用维修资金做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应当超前安排、制定方案、及时维修,确保住用安全和正常使用。每年四季度,物业服务企业应该依据全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检查结果,填写《商品房项目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状况记录表》,于当年11月15日前报送业主委员会和所在区、县物业办,并向全体业主公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送居民委员会。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商品房项目,应当由房屋管理单位或者业主、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委托有关专业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并填写、报送《运作状况记录表》。
各区、县物业办要根据本辖区年度检查真实的情况,加强跟踪服务,全程指导、协助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做好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工作,准确掌握修缮情况,确保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