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关法律法规,现发布《2021年第一季度海南省生态环境质量公报》。
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整体优秀,优秀天数份额为99.4%,其间优级天数份额占68.0%,良级天数份额占31.4%,轻度污染天数份额占0.6%,无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海口、文昌、万宁、东方、定安、临高级6个市县呈现1~3天轻度污染,其他市县优秀天数份额均为100%。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全省优秀天数份额下降0.6个百分点,其间优级天数份额下降27.1个百分点。
全省环境空气首要污染物PM2.5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PM10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O3浓度为118微克/立方米,SO2浓度为5微克/立方米,NO2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CO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其间PM10、SO2、NO2、CO四项方针均契合国家一级规范,PM2.5、O3契合国家二级规范。与上一年同期相比,首要污染物NO2、PM2.5、PM10、O3浓度别离上升50.0%、42.9%、36.0%、29.7%,SO2和CO浓度相等。
全省实践监测点评的87个乡镇内河(湖)水体93个断面(点位)中,82个断面水质到达相应水质方针①,达标率为88.2%,同比上升11.0个百分点;劣V类断面9个,占9.7%,同比下降14.2个百分点。首要超支方针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
全省地表水水质整体为优,194②个省控监测断面(点位)的水质优秀(Ⅰ~Ⅲ类)份额为90.2%,同比下降4.2个百分点;劣Ⅴ类份额为2.1%,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中,儋州、文昌等2个市县水质轻度污染,东方、海口、琼海等3个市县水质杰出,其他市县水质为优。
省控河流水质杰出,水质优秀份额为89.4%,Ⅳ~Ⅴ类份额为7.8%,劣Ⅴ类份额为2.8%。其间,南渡江、昌化江流域水质为优,万泉河流域和南部、西北部诸河水质杰出,东北部诸河水质轻度污染。141个监测断面中,珠溪河河口、塔洋河田头桥、北门江侨值桥、保亭水新星农场等4个断面水质重度污染;铁炉溪旧州、加浪河朝标村、罗带河罗带铁路桥等3个断面水质中度污染;演州河河口、半岭水海螺村、东山河后山村、望楼河乐罗、巡崖河龙湖镇、春江河口、文教河坡柳水闸、文昌江下园水闸等8个断面水质轻度污染,其他断面水质优秀。首要污染方针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季均浓度别离为0.20毫克/升、0.080毫克/升、11.7毫克/升,断面超支率均为4.9%。
省控湖库水质为优,优秀湖库个数份额为90.2%,Ⅳ~Ⅴ类份额为9.8%,无劣Ⅴ类湖库;轻度富养分的湖库4个。41个首要湖库中,高坡岭水库中度污染、轻度富养分,湖山水库轻度污染、轻度富养分,春江水库和珠碧江水库轻度污染、中养分,深田水库和石门水库水质杰出、轻度富养分,其他湖库水质优秀、呈贫养分或中养分状况。首要污染方针为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季均浓度别离为0.030毫克/升、12.3毫克/升、2.5毫克/升,点位超支率别离为7.5%、3.8%、3.8%。
全省31个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相等。一切监测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3月③水质悉数契合或优于地表水或地下水Ⅲ类规范,契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要求。
全省首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浓度处于较高水平,霸王岭、尖峰岭、五指山、七仙岭、铜鼓岭、亚龙湾、吊罗山、呀诺达8个首要森林旅游区空气负离子均匀浓度别离为5425个/立方厘米、5284个/立方厘米、6324个/立方厘米、4286个/立方厘米、1868个/立方厘米、2750个/立方厘米、2941个/立方厘米、3689个/立方厘米,均远优于世界卫生组织规则新鲜空气1000~1500个/立方厘米的规范,对人体健康极有利。
①水质方针选用《海南省污染水体管理三年举动计划》(琼府办〔2018〕27号)中确认的2020年水质方针。
②196个“十四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中,三沙市永兴断面每年监测2次,本季度未展开监测,昌江县南罗溪高石塘断面因为重度干旱断流未展开监测。
③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县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季度监测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