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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发表时间: 2024-06-13 作者: 新闻中心

  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漳县分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法律法规,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3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7863m2,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总建筑面积4435.5m2(一期计容面积8105.94m2),新建办公楼841.2m2,生产厂房2028m2,水性修缮材料储存库房883.2m2,水性涂料储存库房669.24m2,门卫13.86m2;购置一条改性沥青水性涂料生产线,一条环保水性涂料生产线等相关设备,年产12051.97t涂料,其中年产改性沥青水性涂料3655.97t,环保水性涂料8396t。项目总投资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3.12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1、大气环境防护治理措施:施工期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应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合理的安排工期,尽可能地加快施工速度,减少施工时间;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合理确定运输路线、时间,同时对物料运送过程制定管理措施,运输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抑尘,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散落,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定期冲洗轮胎,车辆不得带泥砂出现场。

  运营期改性沥青水性涂料生产废气采用“二级水洗+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0m 排气筒DA001排放;投料及研磨工序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排气筒DA002排放;分散、研磨、搅拌、过滤、包装产生的有机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0m排气筒DA003排放。改性沥青水性涂料生产产生的沥青烟、苯并[a]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速率要求,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GB37824-2019)表2及附录B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表2中的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运营期生产的基本工艺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废气处理系统废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10m3)处理,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垃圾污水一同排入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汇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软水设备排水水质简单,作为清下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制定合理的噪声污染防治方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并定时进行保养维护,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使噪声能够完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

  运营期优先选购噪声值较低的生产设备,基础应安装减振、隔振材料,采取严格的消声、隔声、吸声等措施,并定期维护保养,同时做好后续环境噪声监测,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使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妥善处置。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态废料对环境造成污染防治法》(2020修订)要求:建设一般固废暂存间1座10m2、危废暂存间1座10m2,一般固态废料满足《普通工业固态废料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漳县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三岔镇基本农田灌溉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改建维修干9.991km,其中:漳县北渠中段维修改建工程1.744km,南渠上段上取水口段渠道维修改建工6.035km,南渠上段下取水口段渠道维修改建工程2.212km;建筑物有排洪槽2座,排洪管2座,更换闸门1扇,更换启闭机2台套,人行桥15座,机车桥22座,分水闸9座,斗管2座;新建斗渠11.153km。项目总投资695.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22万元,占总投资的3.16%。

  1、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工程的方案及工艺,严控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土方作业避开雨季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加强实施工程人员教育管理,保护好陆生、水生动植物。

  运营期加强管理农药化肥的使用,禁止将化肥和农药包装袋丢入河中,对河流水质造成污染,对水生生物造成不利影响。

  2、大气环境防护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并定期保养维护,运输路面及时清扫、洒水抑尘,使扬尘到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用于洒水抑尘;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

  4、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科学合理地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5、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利用建筑垃圾清运至城建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做处理;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剥离出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的做好水土流失防范措施。

  本工程在烟坡沟治理河长7.5km,其中包含河道平整河长6.8km,综合治理沟道河长3.873km,分别为阎家河段综合治理沟道长0.785km,苏家川段综合治理沟道长0.33km,支沟段综合治理沟道长0.158km,瓦舍沟村段综合治理沟道长0.725km,烟坡沟综合沟道长1.875km,剩余3.627km河长仅为河道平整。项目总投资13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5.04%。

  1、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实施工程的方案及工艺,严控施工范围,减少扰动,最好能够降低临时用地,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恢复;严格管理施工机械,不得存在漏油现象,正确摆放施工机械及建筑材料,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洪水期禁止涉水施工;严禁将施工废弃物在沟道随意堆放;加强实施工程人员教育管理,保护好陆生、水生动植物。

  2、大气环境防护治理措施:施工期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抑尘措施要求,选用尾气排放达标的机械,并定期保养维护,严控运输车辆车速,运输路面及时清扫并根据天气情况及时洒水抑尘,钢材加工尽量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采用环保焊条,使扬尘到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水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实施工程人员产生的洗漱废水严禁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避开雨天施工,不在沟道内进行机械车辆维修及加油,每天作业结束时机械车辆驶离沟道,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在沟道内丢弃垃圾。

  4、声环境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定期保养维护,科学合理地布局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5、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分类收集后回收利用,不可利用建筑垃圾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妥善处理;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清运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置;沟道治理开挖土石方及沟道清障淤积物及时清运,不在现场堆放,防止水土流失和破坏景观与植被。剥离出的土石方及时回填,临时堆放的做好水土流失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