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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名!全部有编!

发表时间: 2024-03-25 作者: 除尘环保设备系列

  3月20日,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后勤装备岗位差异化练兵考核(东部片区)在睢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睢河站举行。睢宁、邳州、新沂三县(市)消防救援人员开展了手抬机动泵操作及故障排除、无齿锯保养维护及操作、泡沫消防车泡沫混合液出液操作等12个项目考核。通过考核检验了各岗位车辆装备实战应用水平,促进了基层消防实战能力的提升。

  3月21日,睢宁县2024年农机免费送检下乡活动走进王集镇。工作人员向农机手发放了农机安全宣传读物,宣传农机保险政策,同时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农机进行逐项检查。

  连日来,岚山镇组织人员对全镇村级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指导,加强村级党务公开工作,逐渐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以党建引领各项事业整体发展。

  3月20日,古邳镇开展“三官一律”进网格接待日活动,针对群众提出的贷款合同纠纷、土地纠纷、宅基证纠纷等问题,分析梳理问题所在,普及相关政策法规,提出法律建议。

  3月20日,凌城镇开展“学习时代楷模 传承雷锋精神”道德讲堂活动,通过看短片、唱歌曲、诵经典、学模范、谈感悟、作点评等环节,推动雷锋精神在广大干群心中绽放新的光芒。

  近日,魏集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联合中心卫生院开展“爱心义诊暖民心”暨冬训微党课主题活动。通过健康咨询、疾病诊治、用药咨询等服务,向党员群众普及高血压、高血糖等方面知识,并提出较为合理的诊疗建议和治疗方案。

  3月20日,睢河街道王小楼社区开展党员冬训“以赛促学 以学促用”学习强国答题竞赛。比赛采用手机答题方式,限时10分钟,涵盖政策法规、政治理论、文史科学等多方面内容,营造出“比学赶超”的党员冬训学习氛围。

  近日,金城街道魏圩社区开展“冬训观影强党性 牢记使命践初心”红色主题冬训观影活动,组织辖区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红《长津湖之水门桥》,从党的奋斗历史中汲取奋进力量。

  3月20日,李集镇张刘村党支部组织党员祭扫烈士陵园,并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现场,全体党员面向烈士纪念碑肃立、鞠躬、默哀,依次向烈士敬献花圈、鲜花,并瞻仰烈士纪念碑。

  3月20日,姚集镇村党支部邀请镇农技专家开展春季麦田管理培训活动。培训从机械化操作的好处、小麦拔节孕穗肥的施用及小麦病虫草害防治等方面,进一步丰富了参训党员、群众的专业认知,提升大家的生产实践技能。

  3月21日,邱集镇综治办、反诈办、妇联深入邱集小学,采取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最新反诈案例及防范措施等形式,开展“反诈宣传进校园”活动,并鼓励学生成为“防诈反诈宣传员”,向家长宣传防诈知识,发挥学生宣传辐射作用,逐渐增强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

  3月20日,官山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扫黄打非”办联合镇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局、司法所等部门,对辖区书店、文具店等场所进行“扫黄打非”专项检查,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筑牢文化安全防线。

  近日,睢城街道和平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辖区青少年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红色阅读活动。志愿者与参加活动青少年分享了《闪闪的红星》《雷锋日记》等红色经典故事,并讲述故事中蕴含的革命精神,鼓舞大家做当代的有为青年。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8:00-20: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31日9:00-17:00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鼓楼区、泉山区、云龙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人数、招聘对象、资格条件等详见各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工作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企业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4年毕业生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条件按《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各区招聘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不是满足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可以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8:00-20: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31日9:00-17:00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40×32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真实的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全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各区教育局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对所属招聘岗位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

  3.每人只能选择本公告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各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4.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各区岗位表,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10:00-12:00。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5.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可在考试前三天内自行到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各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及应聘人员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在各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2024年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果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空白协议证明)、档案存放证明。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①非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但须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者缴纳面试费100元,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面试人选。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各区教育局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各区教育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各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5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30分。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各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选择具体工作岗位。同一招聘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总成绩并列的,同上)。一经选定,个人不得更改。

  选岗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应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各区教育局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各区教育局从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各区人民政府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原报考区教育局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经各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024年徐州市鼓楼区、泉山区、云龙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区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在各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8:00-22: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11日9:00-17:00

  为促进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1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岗位信息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招聘对象、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4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应聘人员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之间出生)。

  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岗位表》中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条件按附件《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专业条件中还包括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资格条件中的“5年及以上学校教学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3.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要求不得从事教师职业的情形。

  报名、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9日8:00-22: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11日9:00-17:00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考,应按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核检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所有的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负责解释。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笔试报名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3)每人只能选择本公告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合乎条件的其他岗位。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

  (4)本次招聘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2024年4月13日9:00-12:0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重新改报其它合乎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的,将退还笔试报名费用。

  (5)应聘人员因个人隐私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进行报名确认、上传照片、缴纳笔试费用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的责任。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天内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综合知识和专业相关知识等,总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须与报名时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下同)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应聘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资格复审地点及资格复审具体要求等,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发布公告。

  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①非2024年毕业生可先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打印,网址为:),但须在2024年8月1日前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证;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年和2023年毕业生若按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名,须另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6)报考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岗位的考生另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的荣誉称号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1日内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陈述申辩。

  因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递补资格复审具体要求等另行发布。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工作公告,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发布。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备案。

  面试采用模拟授课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①模拟授课:时间10分钟,总分70分;②答辩:时间5分钟,总分30分。

  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另须专业技能加试。其中,模拟授课总分60分,答辩总分20分,专业技能加试总分20分。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的规定,携带本人面试通知单及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招聘对象为“社会人员”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按模拟授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模拟授课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将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及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做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同上)。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不是聘用;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明确放弃或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形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的资格。

  公示无异议的,经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审核后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拟聘用人员应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来管理。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做处理。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工作只有招聘公告、核减招聘岗位和降低开考比例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同时发布,招聘工作其余的进度信息均只在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应聘人员应对收到的关于招聘的相关电话通知、短信告知进行及时准确应答和回复。凡因应聘人员个人问题导致延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日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授权工作的通告。全文如下↓↓↓

  为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转型,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征信信息共享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金函〔2022〕229号)文件要求,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征信中心核准,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将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已在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贷款职工(包括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须与我中心签署《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二、为了不影响您办理公积金业务,请符合以上条件且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日期在2018年7月1日前的贷款职工,于2024年9月30日之前,通过“手机公积金”APP中“存量贷款征信授权”模块及时签署《个人征信客户授权书》。

  三、个人信用报告是每个人的“经济身份证”,良好的信用记录是无形的信誉财富,请每一位公积金贷款职工提高信用意识,维护个人良好信用,避免逾期还款造成不好征信记录。特提醒广大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时关注个人贷款还款情况,确保按时足额还款,因借款人自身问题造成的征信影响由本人自行承担。

  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4年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的通知》,全国总工会将于今年“五一”前夕,分别授予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荣誉。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省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7日。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3月27日18:00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省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提倡实名反映。

  王竹倩(女) 红豆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红豆集团童装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晓琴(女)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输变电技术中心五级专家兼油气检测专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