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召开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
为加快解决渭城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明显问题,进一步规范涉 VOCs 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按照市区两级“6·5”世界环境日宣传方案要求。近日,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组织召开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培训会暨“送法进企业”活动。分局、执法大队及辖区重点工业公司负责同志参会。
会上通报了辖区近期生态环保工作情况,学习了大气污染防治法律和法规并对辖区开展监督帮扶暨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活动的主要内容、办法来进行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各企业要逐步提高思想认识,主动作为,认真抓好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问题整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和法规,不断的提高企业环境管理上的水准,提升企业环保形象。
会议要求,辖区内所有采用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VOCs排放企业一定对标对表《活性炭吸附装置入户核查要点》和有关要求,对企业购置活性炭的检测报告、活性炭更换台账、危废管理台账、危废处置联单、自行监测报告及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等自查自检。
分局同志向企业负责人赠送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使用手册》共15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系列宣传挂画共30余套,同时针对企业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解惑,为逐步优化提升辖区营商环境高水平发展夯实了基础。
下一步,渭城分局将紧盯时间节点开展活性炭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立势下茬解决企业仍在使用低效污染治理设施、使用劣质活性炭、活性炭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填充量不够、更换不及时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严肃立案查处,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自身最大的贡献。